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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兴庆检察在行动
2020-06-12    来源: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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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为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于6月8日至12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一、开展检察长接访

6月9日上午,副检察长周娜接访,接待了一名未成年人被害人近亲属。来访人不服案件不捕,并反映公安机关怠于侦查等问题。副检察长周娜向来访人详细询问了案件的有关情况、被害人的情况及来访人的诉求,向来访人耐心解释了本院对该案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并表示会督促公安机关对该案加大侦查力度,及时督促公安机关进行再次提请批准逮捕工作。来访人对周娜副检察长的接访表示非常满意。

6月10日上午,党组成员刘银接访,接待了申请民事监督的来访群众。因来访人年龄大、案件年代久,情绪较为激动。刘银耐心倾听来访人诉求,并安抚来访人情绪,认真审查信访材料,发现来访人未向法院申请再审,不符合受理条件。通过释法说理告知来访人先到法院申请再审,若再审后还是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来访人了解了申请民事监督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我们的耐心专业的接访表示感谢。

通过检察长接访,提高了群众对我院信访工作的满意度,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检察长面对面与群众接触交流,从而真正深入到疑难复杂案件中,进一步提升为来访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公开答复听证会  

6月10日下午,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办理马某某等人来信的公开答复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来信人参加。

此次公开答复听证会由信访人马某某等人充分表达了信访理由和诉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就该信访案件的办案过程、答复情况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并对信访人现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及释法说理。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听取了双方观点后,对信访人的信访诉求、检察机关的答复做了综合分析,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兴庆区检察院在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注重信访答复办理质效,并引入“第三方”积极参与分析事理、辩析法理,尽最大可能与当事人沟通,充分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办案下的检察温度。

三、开展法制宣传

6月11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体干警走进兴庆区宁园广场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物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信访方式与途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控告申诉范围、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公益诉讼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检察工作,吸引了大批群众来驻足聆听。此次法制宣传,共发放1000余份宣传彩页和手册、并发放500余份印有法律知识的中性笔、手提包、鼠标垫及围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尤其是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扩大了检察职能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次宣传周活动,结合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实际,探索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宣传形式,宣传法制精神、检察职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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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庆区人民检察院